协会秘书处是在协会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闭会期间,执行其相关决议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工作,负责协会网站(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网)及协会公众号。根据协会章程规定,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对理事会(及常务理事会)负责。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,做好秘书处内设机构建设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协助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(三)提名副秘书长和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,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;
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五)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工作;
(六)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
协会秘书处严格把握 “服务、执行、协调、沟通、融合、创新”之宗旨,遵循“透明、公开、公正、廉洁、务实、高效”之原则,切实服从于协会领导、服务于会员单位、配合于政府部门,充分发挥桥梁、纽带作用,以有效促进协会工作保持“健康、有序、持续、和谐”地进步和发展。
协会秘书处是一个团结、协作、积极、开放的团队。我们真诚欢迎来自政府主管部门、会员单位及其他方面的指导、批评、监督与建议,以使我们的工作能保持高水平、跃上新台阶。
秘书处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十三楼 邮编:510180
联系电话: 办公室:020-33970465
财务部:020-339704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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